tyc1286太阳集团
当前位置: 首 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教学大纲 > 正文 >

56-《化工制图》课程大纲

发布时间:2018-04-26 17:28

一、课程名称:化工制图

二、课程代码:CHEN30415

三、学时和学分:32学时,2学分

四、适用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制药工程

五、先修课程:

六、使用教材:《化工制图》,赵惠清蔡纪宁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

七、参考书目

[1] 机械制图丁一陈家能编太阳成集团出版社, 2013.

[2] 机械制图习题集丁一陈家能编太阳成集团出版社, 2013.

[3] 画法几何学(第六版)大连理工大学工程画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 画法几何习题集(第四版)大连理工大学工程画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八、课程描述

《化工制图》是为化学与化工专业员工开设的一门学科基础课。在学习国家制图标准和学习绘制和阅读机械图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化工专业的特点,培养员工对化工专业图样的绘图、识图的基本技能和空间想象与思维能力,使员工获得初步的绘图技能训练,形成一定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它又是员工学习CAD绘图和完成课程设计与毕业设计不可缺少的基础。

九、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员工能正确、熟练地使用常用绘图仪器和绘图工具,掌握国家标准《机械制图》以及《化工制图》的有关规定;能较熟练识读和绘制一般常见的零件图、简单部件装配图和化工专业图样。

培养员工阅读和绘制机械图样的初步能力;培养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同时培养员工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章节名称

知识贡献(教学内容)

教学要求

学时

化工制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1) 制图基本规定:图纸幅面、比例、字体、图线、剖面符号、尺寸注法,标题栏等机械制图常用国家标准

(2) 绘图工具和仪器

(3) 几何图形画法:直线与圆弧连接,圆弧与圆弧连接

理解制图基本规定。掌握绘图工具和仪器的使用方法,初步掌握徒手绘图的基本方法。掌握制图的一般步骤和方法。掌握几何图形画法。

6

投影理论基础

(1) 投影法:概念、分类、正投影法的投影特性

(2) 点、直线、平面的投影

了解投影法的概念、分类,掌握正投影法的投影特性。重点掌握点、直线、平面的 各种表示方法以及在三投影面体系第一角中各种位置的投影特性。掌握点的投影与直角坐标的关系,两点的相对位置,重影点。掌握直线上的点的投影特性,点分割线段成正比。掌握两直线的相对位置及其判断方法。掌握平面上的点和直线的作图方法。掌握特殊位置情况下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的相对位置及作图的基本方法。

6

立体的投影

平面立体和常用曲面立体(圆柱、圆锥、圆球)的表示法

掌握平面立体和常用曲面立体(圆柱、圆锥、圆球)的表示法。掌握立体表面上取 点和线的方法。理解平面与立体表面相交及两基本立体表面相交的作图原理,重点掌握 表面取点法,初步掌握辅助平面法,了解辅助球面法。掌握组合体视图的读图、绘制方 法及标注尺寸的方法。

8

工程图表达基础

轴测投影

掌握轴测投影的基本知识。掌握绘制正等轴测投影图的作图原理和基本方法。了解斜二轴测投影图的作图原理和作图方法。掌握视图、剖视图、断面图、局部放大图等表 达方法和常用简化画法。了解第三角画法。

4

工程图的绘制与阅读

零件图的绘制

了解零件图的作用与内容。掌握零件图的视图选择、尺寸注法和常用的技术要求。 掌握零件的常见结构和常用零件的读图方法。掌握螺纹及螺纹连接件的规定画法及标 注。掌握装配图读图方法以及由零件图拼画简单部件装配图的表达方法。

4

化工设备图基础

化工设备常用零部件图及化工设备图的绘制与阅读

掌握化工设备常用零部件图的特点;了解绘制化工设备图的一般步骤和图示特点; 基本掌握化工设备图的尺寸标注及其他内容;基本掌握化工设备图阅读与绘制方法。

4

 

十、教学方法

以多媒体辅助的课堂讲授为主,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启发式教学,充分利用实物、三维实体模型和多媒体等手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和增加员工的学习兴趣,调动员工想学习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一定数量的习题和绘图、读图练习来使员工熟练掌握和巩固所学知识。

十一、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

课程考核采取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平时成绩(包括课堂随机提问、课堂讨论、作业等的相关内容等)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

1) 平时成绩

根据教学需要,采用课堂随机提问、课堂讨论、作业等多种形式对员工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考察和评价。

2) 考试

每学期进行期末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的内容以教学计划要求掌握和理解的内容以及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为主。同时综合考虑考核教学环节中的知识、素质和能力培养效果。

大纲制定人:陈红梅

大纲审定人:魏顺安

制定时间:2014-10